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 50016-2014)(2018 年版):第 6.2.7 條規定,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控制室、滅火設備室、消防水泵房和通風空氣調節機房、變配電室等,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.00h 的防火隔墻和 1.50h 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。通風、空氣調節機房和變配電室開向建筑內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,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設備房開向建筑內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。
《建筑防火通用規范》(GB 55037-2022):第 4.1.8 條規定,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控制室應采用防火門、防火窗、耐火極限不低于 2.00h的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 1.50h 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。
以上是提出的要設防火門,具體防火門設置要求:
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 50016-2014)(2018 年版):第 6.5.1 條第 2 款規定,除允許設置常開防火門的位置外,其他位置的防火門均應采用常閉防火門。火災報警區域控制室作為重要的消防設施控制場所,其出口處應設置常閉式防火門?!断揽刂剖彝ㄓ眉夹g要求》(GB25506-2010)第 4.1 條規定,消防控制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 小時的隔墻和 1.5 小時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,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,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。
【探討交流】
綜上所述消控室門三個要求:乙級防火門、常閉式、朝疏散方向開。
消防控制室的防火門通常滿足防火分隔、防煙密封、正常啟閉的功能要求:
一、核心防火防煙性能(基礎要求)
明確防火等級:需采用乙級防火門,其耐火完整性、耐火隔熱性需達到國家標準,即火災中能在規定時間內(乙級門不低于 1.00h)阻止火勢蔓延和高溫穿透。
具備防煙功能:門與門框之間需設置防火密封條(如膨脹型密封條),關閉后能有效阻斷煙霧滲透,避免火災時有毒煙氣進入消防控制室,保障設備運行和人員安全。
二、啟閉與固定特性(功能要求)
常閉式設計:除特殊情況(如聯動控制需求)外,需為常閉式防火門,平時保持關閉狀態(非鎖閉),火災時可通過閉門器自動關閉,確保即時發揮防火分隔作用(符合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 50016 中 “除允許常開位置外均為常閉” 的原則)。
配備可靠五金配件:需安裝防火閉門器(確保門關閉后自動回位、保持密封)和順序器(若為雙扇門,需保證兩扇門按順序關閉,避免縫隙),五金件(合頁、鎖具等)需為防火專用型,耐高溫、不失效。
三、其他合規特性(安全與標識要求)
無影響逃生的設計:門的開啟方向需向疏散方向開啟(即向外開,便于控制室人員緊急疏散),且不得設置影響啟閉的障礙物(如門吸、遮擋物),門鎖需為 “可從內部便捷開啟” 類型(禁止僅外部能開的鎖具)。
清晰標識:門上需粘貼 “乙級防火門”“常閉防火門 保持關閉” 等明顯標識,提醒人員日常保持關閉,同時標識需符合消防標識規范(如顏色、字體清晰可見)。
老建筑是否需要整改?
從消防安全角度來看,消防控制室作為火災時重要的指揮控制場所,設置防火門對于防止火勢蔓延、保障消防設備正常運行和人員安全具有重要意義。
很多老建筑或多或少存在不滿足建規要求,一般來說,通常遵循 “老樓老規范,新樓新規范” 的原則,只要不改建、不改變使用性質,可暫按原驗收時的老規范執行。
但如果建筑進行改建、擴建或用途變更,或者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,根據相關規定和消防安全評估的要求,就需要按照現行規范進行整改。
結合國情和實際,既然檢查提出了,如果經溝通解釋后依然開具整改單,那么即使老建筑目前未進行改造,也建議對消防控制室的防火門進行整改,畢竟整改的安全投入還是相對可控的,而行政處罰的風險和后果是不可控的(常見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、是否被遮擋、通道是否暢通等可被處罰隱患太多)。